黃俊杰同志任丹陽市副市長 丹陽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
今日(4日),丹陽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次會議,丹陽市人大領導李忠法、馬耿良、周愛仙、蔣明輝、符紅海、韓靜慧出席會議。丹陽市長黃春年、常務副市長趙立群列席會議。丹陽市人大主任李忠法主持會議。
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。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,任命黃俊杰同志為丹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。任免了丹陽市人大常委會云陽街道工作委員會成員,還任免了丹陽法院副院長和部分庭長職務,表決通過了相關負責人的任命,并頒發(fā)了任命書。
隨后,按照有關法律規(guī)定,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,新任命人員右手握拳,莊嚴進行了宣誓。(萬凌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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